目前有些地方还是可以继续办理的,不过大部分地区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不再新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地对于独生子女证办理政策不同,建议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进行咨询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