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平均工资社保基数如下:1、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社保纳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高于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所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缴费工资低于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社保的缴存基数计算方法: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综上所述,上海平均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